農業農村部管理干部學院農業農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楊東霞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統籌謀劃,科學推進。要充分尊重廣大農民意愿,調動廣大農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廣大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化為推動鄉村振興的動力,把維護廣大農民根本利益、促進廣大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比嫱七M鄉村振興戰略,必須從根本上回答和破解“為誰振興、靠誰振興”這一根本問題?!吨腥A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緊緊圍繞這一根本問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維護農民主體地位、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各項權益擺在突出位置、貫穿始終,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使農民成為鄉村振興的參與者、支持者和受益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明確將“促進農民全面發展”作為立法目的,將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維護農民根本利益作為基本原則。這深刻表明,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過程中,應當以保障農民權益為根本遵循,以促進農民全面發展為基本宗旨,通過法律的嚴格實施將農民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各類權利落到實處,真正體現農民利益、反映農民愿望、維護農民權益、增進農民福祉。
發展集體經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證,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力。《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規定了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促進鄉村產業發展的一系列舉措,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有利于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機制,保障成員從集體經營收入中獲得收益分配的權利。如該法第五條規定,國家鞏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發展壯大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完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增強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發展活力,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確保農民受益。產業興旺是解決農村一切問題的前提。只有加快發展鄉村產業,才能實現農民充分就業、不斷提高農民收入?!吨腥A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規定,政府要以鄉村優勢特色資源為依托,支持、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該法進一步確認鞏固了土地管理法的修法成果,第六十七條規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依法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可以讓農民能夠從土地流轉中獲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堅持農村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保障農民合法有序行使民主政治權利。在鄉村治理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深入推進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為核心的村民自治,保障廣大農民行使民主權利,尊重和發揮農民在鄉村治理中的主體地位。一方面,該法規定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善治鄉村。另一方面,該法進一步完善農村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健全村民委員會民主決策機制和村務公開制度,強化村民的監督權。《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接受村民監督。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要健全村民委員會民主決策機制和村務公開制度,增強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能力。
為充分保障農民獲得基本公共服務的權利,努力補齊農村社會保障的短板,《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提出要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明確要求,加強基礎教育和公共衛生服務保障,培養高素質農民,統籌規劃、建設公共基礎設施,在發展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等各方面提出具體舉措,全面落實農民的受教育權、健康權、物質幫助權等各項社會權利。
為破解農村教育設施落后、教育人才短缺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要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加大鄉村教師培養力度。為提升農村醫療服務水平,解決農村看病難的問題,要改善鄉村醫療衛生人才的福利待遇,并突破鄉村醫療衛生人才的職業發展瓶頸,支持鄉村醫療衛生人員參加培訓、進修,建立縣鄉村上下貫通的職業發展機制,提高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為改善和解決農村養老問題,要建立健全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支持農民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結合我國農村實際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第五十四條還創新性地提出普惠型養老和互助性養老兩種養老形式,帶動低齡老人服務高齡老人,以互助的方式解決農村社區的養老問題。為加強對農村弱勢群體的保護,國家要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水平,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以及殘疾人、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
鄉村振興,既要塑形,也要鑄魂。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吨腥A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關注農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豐富農民文化體育生活,倡導科學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積極發揮村規民約的積極作用,建設文明鄉村,傳承和發展鄉村優秀傳統文化,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該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農業農村農民題材文藝創作,鼓勵制作反映農民生產生活和鄉村振興實踐的優秀文藝作品。這一規定進一步調動起農民參與鄉村文化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全面保障農民的文藝創作自由與文化權利,是深入落實以農民為中心的鄉村精神文明建設目標的鮮活實踐。
鄉村建設得美不美、宜居不宜居,事關廣大農民群眾的體驗感、獲得感和幸福感。為建設美麗鄉村,《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設置“生態保護”專章,其中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家健全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制度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鄉村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綠化美化鄉村環境。第三十七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村級組織、企業、農民等各方面參與的共建共管共享機制,綜合整治農村水系,因地制宜推廣衛生廁所和簡便易行的垃圾分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加強鄉村無障礙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使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第三十八條規定,應加強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服務,嚴格禁止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鼓勵農村住房建設采用新型建造技術和綠色建材,引導農民建設功能現代、結構安全、成本經濟、綠色環保、與鄉村環境相協調的宜居住房。上述規定為廣大農民的環境資源利用權、環境保護信息知情權、環境保護參與權、環境污染侵權損害救濟權等權利提供了全面、充分的保障。
為保障和實現農民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規定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義務。如,第二十一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有利于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機制,鼓勵支持農民拓寬增收渠道,促進農民增加收入。第五十七條規定,全面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同工同酬,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障權益等。
針對實踐中存在的比較的突出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作了禁止性和限制性規定。如,嚴禁違背農民意愿、違反法定程序撤并村莊;地方政府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引入社會資本時,不得損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等。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鄉村振興促進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吨腥A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的生動體現,有力回應了新發展階段農民群眾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的實施,必將進一步激發廣大農民投入鄉村振興這一偉大實踐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注入強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