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福建省委組織部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18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的通知》,全省計劃選聘大學生村官800名。
選聘對象為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福建生源2018年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必須在2018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選聘基本條件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分配,踏實肯干,志愿到農村基層工作;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身體、心理健康,能適應農村基層工作需要和生活環境,身體狀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除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生源外,其他縣(市、區)生源在大學學習期間應擔任班委以上學生干部不少于1年。對具備條件的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少數民族學生,以及規劃建設、交通水利、海洋科學、財政金融、環境生態、農業科技、電子商務、信息技術等基層緊缺專業和涉農專業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
據悉,福建省還下發了《關于做好2018年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和2016屆大學生村官選調工作的通知》,計劃從福建省2016屆(2016年到村任職 2018年期滿)在崗大學生村官中選拔選調生260名。參與選調的在崗大學生村官必須在聘用期間表現優秀,考核合格以上,有較強的基層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群眾基礎。其中業績突出、受到縣級以上綜合性表彰或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大學生村官,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